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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100问(2025年版)》(32-35问)

发布者:建设工程学院 [发表时间]:2025年04月16日 21:28 [来源]:建设工程学院 [浏览次数]:

32.什么是社会保险?我国建立了哪些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参保者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风险情况下提供物质帮助(包括现金补贴和服务),使其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免除或减少经济损失的制度安排。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33.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享有哪些权利?

高校毕业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3)有权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权益记录。

4)有权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5)对侵害自身权益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行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此外,还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34.目前国家、省级层面对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参保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费率是如何规定的?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费率。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费率,分别是原则上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 16%6%左右和 2%;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 586 号)规定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有关费率确定按照国家相应规定结合各统筹地区基金收支情况,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费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及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由统筹地区政府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均衡”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费率,分别为本人工资的 8%2%1%

2)参保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费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

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 号)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费率为 20%,其中 8%计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费率,按国家有关规定,统筹地区可以参照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建立统筹基金的缴费水平确定。

3)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采取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和定额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


35.高校毕业生如何处理劳动人事纠纷?

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高校毕业生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依法受理,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