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招生就业 >> 就业信息 >> 正文

《云南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100问(2025年版)》(82-85问)

发布者:建设工程学院 [发表时间]:2025年04月29日 22:22 [来源]:建设工程学院 [浏览次数]:

82. 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参加就业见习?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其中脱贫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可以优先提供见习机会。有意愿参加就业见习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通过查询全省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网站,获取见习单位名单、岗位数量、期限、人员要求等有关内容。


83. 就业见习期限有多长?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期满结束后,见习单位对高校毕业生进行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作为用人单位招聘和选用见习高校毕业生的依据之一。


84.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享受哪些政策和服务?
   (1)获得基本生活补助(基本生活补助费用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见习单位为参加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见习期满未被录用可继续享受就业指导与服务;
   (4)在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
   (5)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85.见习单位能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64号)规定,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设立见习岗位。按照规定给予省级就业见习补贴1500元/人·月;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再提高500元。对我省辖区内乡镇村被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的单位,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为见习人员的,省级就业见习补贴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执行;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 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再提高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