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建设工程学院
班主任助理考核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每学期由辅导员对班主任助理考核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学院将临时成立3—5人组成的班主任助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小组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会主席组成。每学期考核一次,在学期结束之前开始。根据考核结果评选优秀班主任助理并颁发荣誉证书。原则上评选优秀班主任助理的比例为班主任助理人数的25%。
第二条 班主任助理工作实行量化考核。班主任助理考核采用100分评分制,其中学生评分占15分,学院考核评分占15分,班主任助理之间自评互评占10分,日常工作考核占30分,班级学风建设占30分,另外附加奖励分及修正分。
学生评价(占15%)
每学期末,学院班主任助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要挑选各班不少于30%的学生代表参加,对班主任助理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班主任助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占15%)
学院考核小组在深入了解班主任助理工作情况,结合辅导员和班主任两方面对每位班主任任助理的工作做出定量评价。
(三)日常工作考核(占30%)
日常工作考核包括工作表现及态度,班主任助理工作手册记载情况,出席班主任助理、学生工作会议情况、学期工作总结、材料按时上交情况等。该项分数扣完30分为止。
班主任助理会议或学生工作会议无故不参加或事后补假的一次扣2分;迟到的扣1分。因个人原因请假的一次扣0.5分。
每一周至少向分管新生工作的辅导员汇报一次工作,没有签到的扣1分。
班级考核量化、连续两周倒数扣2分,连续3周倒数扣5分,每周下学生寝室不足一次的,经了解查实缺一次扣1分。(以班级2019年春季学期班级量化考评做参考)
隐瞒事故不报或弄虚作假者,经查实的每次扣5分。
凡接到通知应参加的活动没有参加的一次扣1分。
没有按时上报材料的一次扣1分。
重大问题不及时上报,引起严重后果的扣3—5分。
查到学生夜不归宿、校外租房班级的班主任助理每人次扣1分。
受到学院通报批评的学生其班主任助理每次扣0.5分;受到学院警告的学生其班主任助理每次扣3分;受到学院严重警告的学生其班主任助理每次扣4分;受到学校警告的学生其班主任助理每次扣4分;处以更严重处分者以此规则递增扣分。
未按规定越权给学生批假者每人次扣1分。
工作手册抽查中记载较差或未记录的一次扣1分。
注:两个校区管理因素,日常考核工作以辅导员建议为参考
(四) 班级学风建设情况(占30%)
(1) 考试及格情况(10分)
学生班级在学期期末考试中必修课程考试无不及格现象,该项考核为满分10分。出现不及格现象的,外语、数学每一人次扣0.5分,其他科目每一人次扣1分,不及格超过10人次的(包括外语)该项为0分。
(2) 考试纪律情况(10分)
学生班级在学期期末考试中所有课程考试中未出现涉及考试舞弊现象者,该项为满分10分,每出现一人次舞弊,扣3分,达到三人次则该项考核为0分。
(3) 班主任助理本人学习成绩情况(10分)
凡出现一门课程不及格现象或考试成绩在全班30名之后者该项考核扣5分。
(五)自评互评分(占10%)
互评(8%)+自评(2%)。
(六) 奖励分
(1) 在全校性的大型活动中荣获前五名的班级其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助理分别奖励5、4、3、2、1分;在全院大型活动中荣获前三名的班级其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助理分别奖励3、2、1分。一次活动中班级有重复获奖的情况的分数可以累加。
(2) 被评为省、市、校级先进班集体的班主任助理分别奖励9、7、5分。
(3) 为学院争得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班主任助理奖励5分
(4) 受到学生处、团委、教务处等通报表扬班级的班主任助理奖励3分。
(5) 关心爱护学生突出的班主任助理奖励3分。
(6) 6T宿舍建设所带班级在学校文明宿舍评比中获奖则加2分
(7) 后进生转化工作好的班主任助理,每有一名学生学期总成绩和单科成绩在班级前进5名加1分,前进10名,相应按照每人次加2分。
(七)修正分。
监督考核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适当修正分数,并注明原因。
第二章 附则
第三条 本条例学院授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解释。
第四条 班主任助理在工作中出现规定之外的问题,由学院考核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第五条 考核成绩作为班主任助理年终综合测评的依据。
第六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建设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制
2019年6月